“6.14信用记录关爱日” 暨《征信业管理条例》颁布五周年 (系列五)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2011年10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调整为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双牵头,目前联席会议共有成员单位47个。2014年以来,国务院颁布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等一系列重要的政策文件,初步形成任务清晰、职责明确的制度设计。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牵头联席会议,联合各成员单位签署印发了36个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备忘录,有效推进各部门、各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四川省印发了《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和《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建成省级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中国(四川)”门户网站。根据国务院和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要求,四川各市州积极推动落地落实,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稳步推进市级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
二、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开
(一)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人民银行推动地方信用体系建设主抓的一项中长期重点工程。其主要内容是,人民银行借助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和征信的理念,指导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推动各地方政府牵头,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参与,督促辖区内金融机构参加,为尚未获得银行贷款支持的中小(微)企业建立信用档案,通过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指导金融机构对当地各方认同的信用企业有针对性地发放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依此将信用建设、信用意识、信用支持有机结合,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大政方针在基层落地。
经过近十年的探索实践,全国各地实事求是,建立健全信息征集、信用评价和信息应用机制,采集中小(微)企业信息,建立数据库和网络服务平台。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和守信企业评选、信用培育、网上融资对接等活动,为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和社会提供服务。联合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和金融机构制定完善支持政策措施,建立风险补偿、奖励制度,完善信贷流程,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构建信用正向激励机制。有效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了中小企业融资的可得性,改善了地区信用环境。截至2018年3月末,全国累计补充完善中小企业信息261.14万户,累计已有50.6万户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贷款余额11.17万亿元。
在“遂宁模式”实践基础上,人行成都分行开发了四川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二代)数据库,并于2017年6月在全省上线运行,有效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提升经济主体融资可获得性。截至2018 年5 月末,四川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入库企业70.89 万户,采集信贷信息768.93 万条,其他非银信用信息74.20 万条。同时,四川省内各市州依托(二代)数据库积极构建“守信得益、失信受损”长效机制,人行遂宁中支推动市政府印发《遂宁市“守信企业红名单”评选办法》并组织开展守信红名单企业评选考核工作,促进了投融资环境有效改善。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我国农业大国的基本国情和农村信用的特点决定的。由于地域分布更广,信息采集成本更高,农村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信贷市场中面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较城市地区中小企业更为严重。农村相关的财产权利界定不清,以及以传统的“熟人”信用文化为主导的农村信用环境,极大地增加了金融交易成本,降低了金融服务效率,弱化了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功能。为此,破解“三农”发展困境必须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弥补抵押担保不足,有效解决农村地区贷款难问题。截至2018年3月末,全国累计建立信用档案农户数1.75亿户,累计评定了信用农户1.2亿户,累计已有近9405万农户获得银行贷款,贷款余额31752亿元。
2015年以来,人行巴中中支认真落实人民银行总分行要求,紧贴市情,按照“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主线,推动金融支持巴中连片扶贫开发和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了积极、务实的探索和实践。在人行成都分行的指导下,以“突出‘三农’指向,尽力满足涉农金融需求”为目标,自主开发建设了农村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于2017年9月在四川全省上线推广,为推动金融扶贫政策精准发力、精准落地提供支撑,有力助推金融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