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农科村镇银行账户开立特别服务规范 (负面清单)指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决策部署,推动优化营商和就业环境,提升银行账户服务和风险管理质效,参照四川省支付清算协会下发的《银行账户开立特别服务规范 (负面清单)指引 》、银发【2016】261号、银发【2017】117号等文件要求,制定以下服务规范(负面清单)。

一、不得未经综合判断,简单、片面套用可疑特征拒绝开户。

二、不得未经综合判断,简单、片面要求户籍地为异地的个人提供辅助身份证明资料。

三、不得要求小微企业提供与大中型企业相同的详细、完备的经营情况资料。

四、不得将法人代表必须至网点亲见亲签作为开户条件。

五、不得以注册地址为集中登记地、以自有或租赁房屋作为经营地址等理由拒绝小微企业开户。

六、不得以办公场所较为简单、没有企业门牌 LOGO、雇佣人员较少等理由拒绝小微企业开户。

七、不得将是否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作为初创小微企业开立基本账户的条件。

八、不得以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高校毕业生和外地务工人员等个人户籍所在地为异地拒绝开户。

九、不得要求客户存入大额存款、达到一定经营规模或绑定销售相关产品及服务等作为开户附加条件。

十、不得出于客户成本收益等因素而拒绝开户。

十一、不得以新开账户待激活、预留印鉴启用等银行内部流程影响账户即开即用。

十二、不得因授信业务尽职调查影响开户尽职调查时间和结果。

十三、不得以账户风险控制为名,实际上出于客户成本收益等其他因素拒绝开户。

十四、不得通过设置复杂繁琐的开户审核或尽职调查程序规避事中之后风险管理责任。

我行在为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高校毕业生和外地务工人员等单位和个人提供银行账户服务过程中,始终坚持“风险为本”原则,杜绝简单机械“一刀切”做法,实施客户分类分级管理,综合评估客户及账户业务风险,采取与风险状况相适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做到该坚持的风险防控原则要坚持,该满足的正当合理账户服务需求要满足,坚决执行以上条款,并接受社会监督。